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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yman 在 05:50下午 十二月 14, 2008 發表 , 文章分類:正經一點

看到特偵組對阿扁的起訴書全文,老實說,我還真的被這些法匠的能力大為吃驚。連個最基本的數字總合必須相符都做不到,要控告阿扁A錢至少也要數據的來龍去脈說的出來,但我們卻看到起訴書出現了多次那「億」單位之前竟是空白的情況,不斥說明了這份起訴書是早就先寫好格式,再陸續押人取供以便向被押的人要求其認列其中所欲填入的金額數目而已。而這些姑且不論,我最感到吃驚的其中的龍潭土地購案,起訴書中對此案所用的形容詞之惡毒如同古代討伐敵國之檄文,也更加使我不得稍就這個案子進行了解。

在此,如同起訴書中所提及的,1997年台泥辜家開發龍潭工業用地,但一直招商不順使得其經營陷入境,2003年廣輝有意投資1000億於新竹以北設立面板廠但卻找不到如同科學園區那樣可以僅支付租金的大面積用地,於是,這兩者供需之間的缺口,其實只要由政府介入取得辜家的龍潭土地並將其改編為科學園區用地,廣輝即可順利於新竹以北設廠,而台泥辜家亦可解決破產危機。這之中,當然會有人去擔任說客,那就是蔡銘哲和中信辜大少。這之中的折衝過程就是特偵組認為扁嫂介入政務取得獻金因而加以訴的原因。然而,我對於其中折衝過程所隱含的案外案感到好奇。

首先,當時任科學園區管理區長的李界木欲向行政院會推動此案遭到當時國科會主委魏哲和提出四點疑間,而相同之疑問亦由行政院副院林信義進一步質疑:「園區仍有用地下,為何仍要買地,這點非常嚴重,銅鑼有這麼不好嗎?」,其所指的就是1996年納入的銅鑼園區,而這個銅鑼園區也就是那個當時政府花了40餘億在深山林內交通不便之地所宣稱要給竹科廠商進駐的基地,至今12年,依然只聞樓梯響。而這個案子更加令人注目之處即在於,牽扯其中的就是那個逃亡在外的苗栗縣前何姓立委,其被控藉銅鑼土地超貸75千萬,並向政府施壓取得補助款再拿13千萬,總共88千萬。一個弊案的產生,除了立委之外,當然亦要有政府官員的配合,由科學園區開發的決策流程並對照此次特偵組對龍潭案的傳訊對象可知,事關行政院長、副院長,國科會主委、科學園區管理局長,因此,我們看一下當時的政府組織:

行政院長:戰哥(1993-1997)
副院長:現在在中國經商的阿德
國科會主委:劉罩懸(1996-1997)
竹科局長:薛向川(1989-1996)

對照之下,我們發覺其中駭人之處,這些人不就是現在全力追殺阿扁的人嗎?當社會大眾將焦點完全放在扁家一案上時,反倒是忽略了更為嚴重的其他老K政權所犯下之案,而這,不就是老K重新執政之後全力清算綠營所欲達成的效果嗎?

企業想要設廠卻打死不願至政府已經開設的園區,這樣看來,那個園區開設的地點就大有問題,核準園區開設的政府官員當然也有問題。所以,林信義所質疑的:「銅鑼有這麼不好嗎?」實在是話中有話,檢察官如果真有guts,當初就應該先辦銅鑼案並且將相關的政府官員全部收押上銬才對,怎麼反而去辦一個幫廠商解決建廠問題的人呢?再者,龍潭案最後是按市價買入,在2004年成交之時,其時房地產仍不景氣,台泥辜家其實也沒賺到什麼錢,也難以說政府是當了冤大頭。然而,在此,我仍須譴責這兩個辜家少爺,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他們的困境得到解決了,而他們的政治獻金如果真的是賄款,那為何行賄公務員的他們怎會無罪?總不會再如同228事件的補償案例,只有被害人卻沒有加害人吧?如果阿扁有罪,那麼辜家都有罪,全部都抓去關,阿扁的7億結餘款被充公,他們的百億家產也要全部充公,不然就是證實這個案件根本就是轉移銅鑼案的案情。看到那份狗屁不通的起訴書,心裡頭只覺得,其中大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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